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学雷锋活动的意见》《2019年辽宁省学雷锋
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对深化学雷锋活动做出的安排部署,不断丰富拓展学雷锋活动的深度和广
度,学校于4月3日成立了沈阳建筑大学新时代雷锋精神与大学生成长研究会。根据“研究会”
2019年工作计划,为更好的推动我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项目化发展,学校决
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2019年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志愿服务项目化旨在推动全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常态化的基础上,发挥学校新时代雷锋
精神与大学生成长研究会利用研究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创建符合团员青年和社会群众需求的公
益项目,助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培育和公益事业快速发展。“研究会”每年4月面向全校志
愿服务组织、青年教工群体、雷锋团支部、社团等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通过自主申
报、学院团委推荐、校级综合评审等环节,学校确定立项项目及等级,提供骨干培训、工作指
导、经费支持等服务。
二、立项要求
项目应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针对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群体需
求,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弱势人群、社区发展、慈善帮扶、公益支持等公益慈善
领域,以项目化形式提出创新解决方案,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可持续性。项目应提交一个年度
的执行方案,实施时间至少持续到2019年11月,持续性或周期性开展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原则
上全年累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不少于15次,参与项目运作的人数不少于20人。每个单
位最多提交2个项目申请。
三、项目实施
1.项目设计。各单位要结合本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和重点,充分发挥学雷锋
团体、志愿服务组织、青年教工群体、雷锋团支部、社团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各组织精
心设计立项项目方案。
2.项目申报。各单位对所属各级组织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1~2个优秀项目,认真填写
《沈阳建筑大学新时代雷锋精神与大学生成长研究会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
附活动详细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3.立项评审。“研究会”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公益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5月初公布立项
结果。根据立项申报评审结果和项目实际需求情况给予经费支持。不足部分,各单位可根据项目
情况自筹或对接公益组织、机构争取资助。
4.项目实施。确定立项的志愿服务集体根据申报方案开展活动,由学院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
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立项项目可按阶段、分活动实施,结项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项目
的开展情况和活动信息需及时报校团委,校团委择优宣传报道。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志愿服务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项目验收表(附件2),提
交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总结材料及该项目在各级团属新媒
体平台发布信息相关情况(含参与人数、活动记录、信息发布等)进行评审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在工作中贴近学生,贴近专业实际。本着自愿参加、量力
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申报立项,激励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宣传普及科学知识、
助残济困、弘扬传统美德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健康成长。
2.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学院立项项目的管理职责,及时跟踪、反
馈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并配合开展监督考核。
3.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整合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渠道
对立项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项目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要注重挖掘和宣传项目实施过
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4.校团委将对实现预期目标、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表彰。各学院立项开展情况将作为参评校
级“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
称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24692791
邮箱:tuanwei@ sjzu.edu.cn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新时代雷锋精神与大学生成长研究会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表
2.沈阳建筑大学新时代雷锋精神与大学生成长研究会志愿服务公益项目验收表
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