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共青团改革自评的公示
按照《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和《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校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从政治教育机制、实践教育机制、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支持机制四个方面,29条考察要点,逐项对改革建设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辽宁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w22825447@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