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学联,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省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省“挑战杯”竞赛)。为切实做好“挑战杯”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省“挑战杯”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步骤和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4月)
1.省级竞赛组委会讨论、通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等,并将这些文件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成立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
2.确定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为“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入口。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送作品汇总表》等文件,可在“挑战杯”省级竞赛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4. 2019年4月10日前,各高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校团委牵头,教务、科研、创新创业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参加的参赛协调小组,并制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成立作品竞赛团队,酝酿参赛作品。
(二)校内选拔及作品申报阶段(2019年4月)
1.校内选拔阶段。2019年4月14日前,各高校组织校级“挑战杯”选拔赛,评选出参加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并对作品进行专门辅导。
2.各高校于2019年4月10日前确定本校申报咨询点,并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并指定专人作为此项赛事的联系人。学生注册、申报、上传作品时间及方式将于后期下发补充通知。参赛高校需将《“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附件6)于4月10日17:00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填写完整发送至挑战杯电子邮箱,逾期不发送回执者视为不参加本届比赛。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按《竞赛章程》有关规定对申报学生信息和作品进行校内预审,按照省级竞赛组委会为各校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竞赛官方网站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作品即被视为学生信息填写无误,学校同意其参加省级竞赛。学生注册、上传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20:00,逾期没有上报视为弃权,注册及上传方法另行通知。各校须于2019年4月26日20:00前完成本校作品的审核工作,逾期没有审核,视为弃权。为促进竞赛参与度,提高作品质量,各校申报参加省赛作品数量总数不超过30件,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并附自查报告,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发现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在2019年4月28日前将本校推送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汇总表(在官网上生成,可直接打印)、各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7)以及承诺书(附件8)的电子版和推报作品公示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可有2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推荐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若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同时为发起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具体规定见《竞赛章程》。
(三)省级评审阶段(2019年4月—6月)
1.省级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工作。
2.省评委会于2019年5月末前完成对申报省级竞赛的作品进行预审、复审工作,公布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作品名单。
3.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于2019年6月初举行,终审决赛环节实行公开答辩制。确定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同时公布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全国发起高校可有3件作品不参加省级决赛直送全国组委会。
(四)成果转化及推介(2019年5月—11月)
主办单位将适时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对竞赛优秀成果进行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推介与孵化,提高我省“挑战杯”竞赛的社会影响力和成果转化率。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邀请教育界、企业界、金融界、风险投资界及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各市高新园区)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就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推进高校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建言献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届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主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组成事宜,负责安排竞赛的初赛、复赛和终审决赛各评审环节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磋商解决在竞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和各类型举报事件。共同举办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等赛期重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举办好第十四届省级“挑战杯”竞赛对于营造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提升我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展示我省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高校集中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团市委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参赛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团委牵头,教务、科技、创新创业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组成的组织协调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
2.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各团市委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域内各高校精心组织好校内预赛工作。各参赛高校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和各类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和筛选,帮助学生按照要求履行申报程序,并严格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在组织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的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将本届竞赛视为高校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载体,在学生中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对“挑战杯”竞赛进行密集、重点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为“挑战杯”竞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有关竞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将先期在本届省级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随后将下发补充通知,对注册方式及竞赛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tiaozhanbei2019@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邮编:110003)
联 系 人:张 威、付晨翔
附件:
1.“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5.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名单
6.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
7.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8.承诺书
2019年4月4日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各市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学联,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省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省“挑战杯”竞赛)。为切实做好“挑战杯”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省“挑战杯”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步骤和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4月)
1.省级竞赛组委会讨论、通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等,并将这些文件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成立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
2.确定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为“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入口。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送作品汇总表》等文件,可在“挑战杯”省级竞赛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4. 2019年4月10日前,各高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校团委牵头,教务、科研、创新创业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参加的参赛协调小组,并制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成立作品竞赛团队,酝酿参赛作品。
(二)校内选拔及作品申报阶段(2019年4月)
1.校内选拔阶段。2019年4月14日前,各高校组织校级“挑战杯”选拔赛,评选出参加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并对作品进行专门辅导。
2.各高校于2019年4月10日前确定本校申报咨询点,并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并指定专人作为此项赛事的联系人。学生注册、申报、上传作品时间及方式将于后期下发补充通知。参赛高校需将《“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附件6)于4月10日17:00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填写完整发送至挑战杯电子邮箱,逾期不发送回执者视为不参加本届比赛。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按《竞赛章程》有关规定对申报学生信息和作品进行校内预审,按照省级竞赛组委会为各校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竞赛官方网站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作品即被视为学生信息填写无误,学校同意其参加省级竞赛。学生注册、上传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20:00,逾期没有上报视为弃权,注册及上传方法另行通知。各校须于2019年4月26日20:00前完成本校作品的审核工作,逾期没有审核,视为弃权。为促进竞赛参与度,提高作品质量,各校申报参加省赛作品数量总数不超过30件,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并附自查报告,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发现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在2019年4月28日前将本校推送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汇总表(在官网上生成,可直接打印)、各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7)以及承诺书(附件8)的电子版和推报作品公示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可有2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推荐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若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同时为发起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具体规定见《竞赛章程》。
(三)省级评审阶段(2019年4月—6月)
1.省级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工作。
2.省评委会于2019年5月末前完成对申报省级竞赛的作品进行预审、复审工作,公布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作品名单。
3.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于2019年6月初举行,终审决赛环节实行公开答辩制。确定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同时公布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全国发起高校可有3件作品不参加省级决赛直送全国组委会。
(四)成果转化及推介(2019年5月—11月)
主办单位将适时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对竞赛优秀成果进行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推介与孵化,提高我省“挑战杯”竞赛的社会影响力和成果转化率。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邀请教育界、企业界、金融界、风险投资界及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各市高新园区)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就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推进高校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建言献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届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主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组成事宜,负责安排竞赛的初赛、复赛和终审决赛各评审环节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磋商解决在竞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和各类型举报事件。共同举办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等赛期重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举办好第十四届省级“挑战杯”竞赛对于营造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提升我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展示我省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高校集中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团市委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参赛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团委牵头,教务、科技、创新创业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组成的组织协调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
2.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各团市委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域内各高校精心组织好校内预赛工作。各参赛高校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和各类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和筛选,帮助学生按照要求履行申报程序,并严格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在组织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的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将本届竞赛视为高校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载体,在学生中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对“挑战杯”竞赛进行密集、重点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为“挑战杯”竞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有关竞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将先期在本届省级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随后将下发补充通知,对注册方式及竞赛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tiaozhanbei2019@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邮编:110003)
联 系 人:张 威、付晨翔
附件:
1.“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5.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名单
6.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
7.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8.承诺书
2019年4月4日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各市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学联,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省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省“挑战杯”竞赛)。为切实做好“挑战杯”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省“挑战杯”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步骤和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4月)
1.省级竞赛组委会讨论、通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等,并将这些文件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成立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
2.确定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为“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入口。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送作品汇总表》等文件,可在“挑战杯”省级竞赛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4. 2019年4月10日前,各高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校团委牵头,教务、科研、创新创业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参加的参赛协调小组,并制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成立作品竞赛团队,酝酿参赛作品。
(二)校内选拔及作品申报阶段(2019年4月)
1.校内选拔阶段。2019年4月14日前,各高校组织校级“挑战杯”选拔赛,评选出参加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并对作品进行专门辅导。
2.各高校于2019年4月10日前确定本校申报咨询点,并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并指定专人作为此项赛事的联系人。学生注册、申报、上传作品时间及方式将于后期下发补充通知。参赛高校需将《“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附件6)于4月10日17:00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填写完整发送至挑战杯电子邮箱,逾期不发送回执者视为不参加本届比赛。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按《竞赛章程》有关规定对申报学生信息和作品进行校内预审,按照省级竞赛组委会为各校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竞赛官方网站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作品即被视为学生信息填写无误,学校同意其参加省级竞赛。学生注册、上传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20:00,逾期没有上报视为弃权,注册及上传方法另行通知。各校须于2019年4月26日20:00前完成本校作品的审核工作,逾期没有审核,视为弃权。为促进竞赛参与度,提高作品质量,各校申报参加省赛作品数量总数不超过30件,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并附自查报告,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发现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3.各校参赛协调小组须在2019年4月28日前将本校推送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汇总表(在官网上生成,可直接打印)、各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7)以及承诺书(附件8)的电子版和推报作品公示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可有2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推荐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若省级竞赛承办高校同时为发起高校,可有5件作品不必参加省级初审、复审,直接进入省级竞赛终审决赛。具体规定见《竞赛章程》。
(三)省级评审阶段(2019年4月—6月)
1.省级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工作。
2.省评委会于2019年5月末前完成对申报省级竞赛的作品进行预审、复审工作,公布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作品名单。
3.省级终审决赛(答辩)于2019年6月初举行,终审决赛环节实行公开答辩制。确定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同时公布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全国发起高校可有3件作品不参加省级决赛直送全国组委会。
(四)成果转化及推介(2019年5月—11月)
主办单位将适时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对竞赛优秀成果进行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推介与孵化,提高我省“挑战杯”竞赛的社会影响力和成果转化率。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邀请教育界、企业界、金融界、风险投资界及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各市高新园区)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就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推进高校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建言献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届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主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组成事宜,负责安排竞赛的初赛、复赛和终审决赛各评审环节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磋商解决在竞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和各类型举报事件。共同举办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高层论坛等赛期重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举办好第十四届省级“挑战杯”竞赛对于营造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提升我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展示我省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高校集中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团市委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参赛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团委牵头,教务、科技、创新创业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组成的组织协调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
2.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各团市委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域内各高校精心组织好校内预赛工作。各参赛高校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和各类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和筛选,帮助学生按照要求履行申报程序,并严格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在组织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的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各校有关部门要将本届竞赛视为高校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载体,在学生中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对“挑战杯”竞赛进行密集、重点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为“挑战杯”竞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有关竞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将先期在本届省级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随后将下发补充通知,对注册方式及竞赛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tiaozhanbei2019@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邮编:110003)
联 系 人:张 威、付晨翔
附件:
1.“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4.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5.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名单
6.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
7.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8.承诺书
2019年4月4日